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沈阳市公路管理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保航快速干道(西部大道至苏家屯南互通区段)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拟建的保航快速干道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和铁西新区境内。西起西部大道K18+200处(冶金一街)起点桩号K0+000 ,路线向东经彰驿南交于省道沈盘线,利用县道王彰线跨越浑河。之后向东南方向延伸,和县道辽官线在K11+167处平交后,经大庄科、荒地、来胜堡后与省道黑大线在K24+313处平交后,上跨沈大高速公路,止于在建的苏桃西连接线终点,终点桩号K25+870.426。起终点距离长25.870km,其中新建道路20.97km,利用县道王彰线改建4.9k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沈阳市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杨义
联系方式:电话:31305030,电子信箱:xmqqb307@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邮编:110015,联系人:张增磊,电话:029-24520803,电子信箱:hky203@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公示期间具体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可与沈阳环科院联系,由沈阳环科院提供报告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 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本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本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
(3)本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4)本项目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给出意见;
(5)本项目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6)其它需征求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可以索要简本。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