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一周两次上报交通运输部
中国交通报 (2009-05-05)

    5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省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从即日起,每周一、四14时以前分别报送上周四至周日和本周一至周三的公路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情况,加强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监管,配合卫生检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防止疫情通过国际道路运输途径传入我国。

    交通运输部要求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广西、西藏、云南八省区有关单位将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作为当前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加强预控、措施到位,加强协作、责任到位。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要积极参与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主动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入境旅客、司乘人员填报《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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